亲历讲述:作为一枚(碰到什么都见怪不怪的)律师,你怎样看待“风险”?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7-03-28 16:37) 点击:760 |
亲历讲述:作为一枚(碰到什么都见怪不怪的)律师,你怎样看待“风险”?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身为律师,执业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一些风险,案件本身有风险再正常不过了,民商事律师还可能做风险代理,刑事律师在会见、取证时一着不慎甚至可能入罪…… 本期夜聊会,我们邀请到了六位律师,与大家一起分享他们执业生涯中,遇到过怎样的风险? 整理/无讼观察员 李玉莹 罗超 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 律师,作为维护社会正义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职业,事实上无时无刻不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上。随便打开一家门户网站浏览社会版面的新闻,都不难看到有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伪造证据罪、包庇罪等等。故而,刑辩律师的风险是极大的。 成为一名刑辩律师,保护自己当事人的前提是能够保护好自己。而那些不惜铤而走险的律师之所以会致自己身陷囹圄大多是因为没能做到对案件做到基本的掌控。我这里的“案件”应理解为广义上的案件。包括案件本身以及各阶段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 我曾有个师弟,他第一次单独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很紧张,但紧张并不一定会谨慎,甚至非但不谨慎,还是慌乱的。那个案件是一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他的当事人是主犯,年纪已经接近50岁,是一个社会阅历极为丰富的生意人。而彼时,我的师弟也就26、27岁左右。在会见阶段,他就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连会见的次数都是当事人给他规定的,而会见时的谈话内容也完全由当事人主导。我并不是个会主动关心别人案件情况的人,尤其是刑案,大家一般都不会过多谈论细节。但是有一天,律所的人都已经离开,只剩下我和他,他突然说要和我谈谈,他的表情极为凝重,于是我知道一定是案子出了状况。他说自己已经失眠很久了,因为他的当事人偷偷给他塞了一封信,让他转交给当事人的某个亲属。当然,他出了看守所直接撕掉了信件。 无论什么时候,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律师帮助其传递信件、纸条、香烟等物品、帮助拍照、会见时与外界通话等,辩护律师都应当拒绝。纵然新刑诉法解决了“会见难”的问题,但是,我们每一个刑辩律师都应该意识到新的难题更多,如果案件出现了不利于控方的情形,会见中又被发现纰漏,那么显然,第一个值得怀疑的对象就是辩护律师。 所以,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之前,每一位刑辩律师更应该谨慎而自律,保证对案件具有掌控性,用我们的专业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不要在被牵制中遗失了自己。 梁栩境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会见作为刑事律师的日常工作,也许因为太过频繁和平常,难免对会见的注意规范缺乏重视。 在进行会见时,律师应注意提问以及回答的方式,在进行提问时,不应采取诱导式的发问,同时要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如实作答; 另外,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的生活情况都迫切地希望了解,此时在谈及所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状态时,要避免谈及案情,以免在不经意间犯下串供的错误。 刑法的伪证罪一直被戏称为律师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刑事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于证据的收集与获取,应具有足够的注意。 笔者在发现存在新证据时,会根据不同的方式进行搜集。如系本案尚未搜集的证人证言,如需要做笔录,则会邀请证人到律师事务所,严格参照刑事诉讼法中办案机关进行讯问/询问的相关规定进行,同时亦会录音录像。如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提供的书证、物证,则会制作证据(复印件/照片)的移送清单,明确证据的来源及提供者,且仅保留复印件/照片,将原件/原物留给提供者。 丁勇 重庆兴瑜律师事务所 风险代理收费,对律师而言,像一枚鲜美有刺的果实。说它鲜美,是因为一旦成功,律师费用相对可观;说它有刺,是因与当事人风险共担,一不小心,付出的劳动得不到任何回报。我在多年执业生涯中,难免有得有失,有一起案件,印象深刻,特分享之。 那是2013年接待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有创业冲动,举债四十余万在重庆两处商业街用于加盟开办面包店。而由于经验不足,缺乏基本市场调查,又轻信了代理商的说辞,结果加盟的是一家“山寨版”面包店。开办后不到半年,邻街便来了正宗店家,李鬼遇到了李魁,自然生意冷清门可罗雀。 简单审查证据后,我认为案件可以胜诉,能以欺诈诉请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因管辖问题,案件需到上海办理。当事人当时状况确实堪虞,我便接受了风险代理约定,且以本地最低标准作为代理收费。在差旅费事宜上,根据在本地办案经验,同意了以5000元包干收取。然而接下来却因地方司法差异及审理法官的更换,导致本案到执行完毕历时三年,往返11次。结果虽胜诉,但金额却不如预期。到最后,律师费早已不足支付差旅费,只是凭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坚持处理完毕。 重新审视这一案件,如再回到当初,我想,也许另外的方式,对当事人、对律师都会是更好的选择,譬如为其选聘诉讼地律师代理案件,或与诉讼地律师合作的方式处理案件,损人利已、损已利人都不是好的职业态度。 综合言之,风险代理要求律师对案件走向要有更精准的把握,方能有“处惊涛骇浪之中,尤弄潮耳”般从容,品尝其美味,而不为其刺所伤。 周宏森 山东加舜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风险百千万种,不胜枚举。业务所涉事项越多,行业跨度越大,地域范围越广,其风险随之加大。但这其中多数风险具有偶发性、个别性的特点,难以引发共鸣。于是乎,我回忆着过往的点滴小事,那些容易被忽略却最为大家熟知的小事,那些时刻警醒我们规范执业、固本培元的小事。 真假难辨的当事人陈述。当事人称,家中房屋遇征收,父亲和弟弟二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现父亲和弟弟均去世,问房屋补偿利益如何分配?在询问房屋是否为其父与其弟共有并得到肯定回复后,我围绕共有关系、继承人范围及份额侃侃而谈,当事人满意而归。没几天当事人回来找我,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假律师,说我根本不会分割遗产。我又仔细核对一番,没错啊,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让当事人带齐所有材料后再审查一遍,打开补偿协议,我傻眼了,产权人为其父,其弟为签约交房代理人,当事人所谓的共有是指房屋由其父和其弟共同居住使用。 左右为难的案件预判。当事人陈述相关事实后,非要我判断一下案件胜算。秉着律师执业道德,在分析双方利弊后,我表明了对方占优的观点。案件宣判当事人败诉后,当事人以律师未实现承诺为由到司法局投诉。此事让我由衷感慨:只要当事人陈述完事实,他就要求你给予明确的回复;只要你判断了案件胜算,那么你就给他了一个承诺;只要当事人败诉,你就需要为你剪不断理还乱的言论负责。 一半是馅饼,一半是陷阱。会见贩卖毒品案件的嫌疑人,其让我转告家人存钱、收好他的首饰、银行卡及古驰鞋盒,并告诉我一个电话号码,让其家人给这个电话号码打个电话,说陈某快放出来了。后来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古驰鞋盒了放了几十克冰毒,那个电话号码是盗窃案中陈某同伙的电话。 由此我得到了三个规范操作的小习惯:信证据不信当事人陈述,风险告知和拒绝案件预判,过滤、拒绝传递与案件无关的信息。以期积跬步,至千里。 王现辉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风险代理的几个注意要点: 1、区分主体,尽量不要做全风险代理。尤其是尽量不要与个人进行全风险代理,除非客户较为优质且对与案件的胜诉要较大的把握,防止搭了时间又赚取不到应得的律师费用。针对个人尤其是对其经济实力和个人信誉不了解的客户,律师尽力引导其签订正常的代理合同,如果一次性支付较为困难也可采取在开庭之前分期支付的方式,尽量不要与其签订风险代理合同。 2、完善合同,因为风险代理合同涉及到后期费用支付一旦约定不明将使代理律师十分被动。首先,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时间应该明确,涉及到执行后支付的应该约定执行一笔支付一笔;其次,委托方主动撤诉或和解等情况下,是否视为完成委托工作,费用如何结算?代理合同都要有所说明;再次,明确约定该项委托是否为可撤销,防止在最后时刻,当事人突然解除委托,导致合同约定的结果由其他人去实现。 3、及时跟踪反馈。一般来说在诉讼阶段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比较统一,律师按正常的案件代理即可,但是针对执行后进行付费的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在此阶段律师尽量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做好沟通中间人的角色,注意及时跟踪和反馈,防止当事人不满或当事人抛开律师完成执行工作,产生争议。 吴杰臻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师风险代理,我认为婚姻家事案件是最需要开放的领域。长期以来,这是律师收费规范的“禁地”。如《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第十条明确禁止婚姻、继承类案件风险收费。 这就严重制约了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大多数执业时间较长的律师不愿意代理是因为婚姻、继承诉讼案件属于典型“工多钱少”的案件。然而,自2014年《离婚律师》电视剧热播以来,婚姻家事律师开始逐渐深入人心。以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为核心的少数家事律师不断深耕细作,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城市出现以从事家事业务为主的律师。 但是,家事案件诉讼的收费仍然是该类律师的痛点。由于呈现在法庭上的夫妻财产,大多以平分为主,律师可施展的空间相对少,难以高收费。然而,在不少婚姻案件中,一方隐匿、转移大量财产,而另一方并不能掌握相关财产线索,需要律师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果不允许风险代理,律师收费太低,律师不愿意干;固定收费太高,客户不愿意干,双方的需求难以一致。 2015年8月广东省司法厅颁布粤司办[2015]255号《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已经将婚姻、继承案件列入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也就是说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客户协商风险代理。 此后,在需要资产调查、法律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我们发现确实比较容易跟客户达成交易,并且通过调查取证,为客户分得更多的财产,从而实现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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