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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等聊天内容真的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吗?聊天的时候要留点心啦!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7-03-28 16:43)    点击:682

  微信等聊天内容真的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吗?聊天的时候要留点心啦!

  随着“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大型能耗型企业的日渐衰落,每天我都会接到相关借贷问题的咨询,而借着今天一位电台主持人邀请我解答关于“微信作为证据”的问题,我又来普法啦!

  那么,微信等聊天内容真的可以呈上法庭作为证据吗?

  民事案件中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

  ⒈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

  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所以,电子数据是被明确规定为案件证据类型之一的证据呦!

  另外,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116条明确规定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第一页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响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所以,微信这一涵盖诸多功能的社交平台当然属于电子证据啦!第二页那么,我们只需要将微信截图呈上法庭就可以被认定为证据了吗?

  当然不是啦!证据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特征: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是上面提及的相关法律依据。那么问题来了,客观性、关联性是嘛?

  法律云

  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时间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存在。

  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那么,如何运用微信证据呢?

  1

  应该及时运用“收藏”功能,保持原始记录。这就是我们说的“原始证据”。在法庭上,并不是只提供拷贝下来的录音或者截图就可以成为有效证据。

  2

  保持微信内容的完整性。即要确保微信内容的连续性,保证可以证明待证事实。

  3

  一定要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身份。目前,主要有四个途径来确定微信当事人:1、当事人自认;2、微信头像等照片辨认;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4、腾讯公司也可以协助调查。

  4

  即使微信内容以完全符合上述要求,也仍然需要其他的证据来作证。

  那么,就以民间借贷的案件为例,除了提供微信内容以外,还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呢?或者还应注意什么细节呢?

  一、尽可能使用转账而非现金。转账凭证能够直接提供借款和还款时间、金额等;

  二、需要书面借据。这是最基本的书证。至于借条、欠条怎么区分,可以翻我的朋友圈,我写过一篇讲解文章;

  三、还款后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尤其是现金还款!

  四、一定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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